
比喜欢多一些 | 连载中 3.5万字
第一章 开眼看世界 “好了好了,靓女,抱歉啦,我这就送来。”许嵩穿着全套外卖服,戴着头盔,着急地在这个苍蝇小店走来走去,时不时催一下老板。 “靓仔,别催了,我这就给你,我跟你说啊,隔壁的那个年轻人就是因为太急了所以就……”饭店的大妈一边打包着外卖,一边唠唠叨叨个没完。 许嵩实在受不了唠叨,赶忙拿着外卖,逃似的出去饭店。 拿到了外卖,许嵩如释重负,随即坐上他的爱车—一辆小电驴飞速奔向客户家。 男人都是很恋旧的人,特别是陪自己走开始的路的东西,许嵩也不例外。 许嵩对自己的小电驴很是爱惜,毕竟是他吃饭的饭碗,也就是他的白月光。 就像古代的一些乞丐,会把自己的饭碗做一些特殊的装饰,有些还会带点桃花木什么的,其实也就是这个道理。 对于自己的爱车,许嵩贴满了各种贴纸,还给爱车装了个劳斯莱斯的立标,看着自己的爱车被大家奇怪地看着,许嵩很是高兴,感觉很是有排面。 广州,一线大城市,奔流不息的汽车和行人构成城市的血脉,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,繁华,庞大,现代的魔幻都市是这个城市的代言词。 随着夕阳西下,各色各样的小店亮起自己的特色招牌,想要以此招揽顾客,办公楼里苦闷的社畜还在望着桌上堆成小山的文件发呆,专做夜宵的美食小店开始摆桌椅,各种各样的人或事物构成现代的珠江下游图。 许嵩熟练地穿梭在公路和街道之间,在各个车辆的缝隙穿过,时不时还有大叔问候许嵩的家人,许嵩还得赔笑,等远离一些才敢小声嘟囔。 倒不是许嵩好脾气,只是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生活足以磨平每一个锋芒毕露的少年。 但许嵩有一个很厉害的特点,就是经历了社会的毒打,还能保持一颗少年的心,许嵩总是很中二,莫名就会热血起来。 “你住的巷子里,我租了一间公寓,为了想与你不期而遇……” 许嵩哼着青春的歌曲显得很高兴,因为就差一两百米就到客户地址了,又能赚十几块钱,嘿嘿,今晚吃宵夜去! 这时,许嵩的蓝牙耳机传...